金融论文_金融营商环境与RCEP推进亚太金融合作
文章目录
一、我国与RCEP成员的金融合作基础
(一)我国与东盟国家的金融合作
(二)亚太合作机制下RCEP其他成员金融合作的现状
二、金融营商环境对RCEP成员金融合作的影响
(一)总体营商环境两级分化
(二)金融营商分项环境两极分化
(三)金融营商环境改善的发展趋势
三、RCEP未来金融合作路径
(一)RCEP签订对金融营商环境的改善
(二)RCEP签订后成员间金融合作路径
1. 加强区域金融监管顶层设计,采用“求同存异”的监管政策
2. 加强跨境金融机构合作,支持中小企业普惠金融发展
3. 布局金融科技建设合作,促进亚太资源流通
文章摘要: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订,亚太地区在进一步推进和加深高水平金融合作上的潜力巨大。在亚太地区其他合作框架下,RCEP部分成员间已经有了良好的金融合作基础,未来开展金融合作的可鉴之处非常丰富。同时,RCEP也为亚太区域提供了一个将无约束性的金融合作构想转变为有约束的金融合作协议的契机。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指标,RCEP成员整体和金融分项营商环境指标呈现两级分化的现象,仅部分RCEP成员的信贷获得、保护少数投资者和破产保护情况位于世界前列。RCEP协定中深层次和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条例有望改善金融营商环境,有利于加强区域金融合作。在疫情、科技赋能和数字赋能的大背景下,RCEP有必要从监管顶层设计、普惠金融和金融科技的跨境合作入手,探索适合新时期发展的新路径。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F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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